索引号: | 003187229/201804-29804 | 信息分类: | 工作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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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发文日期: | 2018-04-09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8-04-09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泗县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 | ||
文号: | 关键词: |
根据上级有关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确保各乡镇、开发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序开展,我县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责任,建立完善相关制度,突出重点,协调部门合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步推进试点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政务公开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结合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县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由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分管县长为第二副组长,各乡镇、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为试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加强对新形势下试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谁牵头负责、谁组织落实”的原则,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指导试点乡镇各项工作开展。
(二)规范公开标准规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县政务公开办及时制定《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立草沟镇、刘圩镇为试点乡镇。县政务公开办定期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编制乡镇领域的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及公开流程,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
(三)围绕试点领域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依托试点专题持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丰富解读形式、提升解读效果,各试点单位针对基层群众需求,积极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深入浅出地解读各试点领域相关惠民政策的背景、目标和要点,重点发布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宣讲政策、发出权威声音相关信息。做到及时公开对涉及试点领域的重要政务舆情、群众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的权威回应。
(四)重点培育特色栏目。由县政务公开办牵头,指导各试点乡镇结合自身特点,根据试点乡镇政府公开涉及的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灾、市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的所有重点领域内容,围绕“五公开”、政府解读、回应关切等要求,形成本地区独有的特色、亮点,打造品牌栏目,重点发布人民群众关切的信息,进一步发挥试点工作的引领示范作用。截至目前,各试点乡镇能够通过试点专题导语、试点专题相关栏目集中展示本地区特色栏目内容,及时发布试点工作政策文件和工作进度。同时,结合广泛收集公众对试点工作及成效的评价意见和反馈信息,持续改进工作,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在试点工作中不断扩大公众参与。
(五)加强部门协调合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和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县政务公开办协调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委、征迁办、扶贫办、民政局、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教体局等相关县直单位做好指导工作,加强其与各乡镇,特别是试点乡镇沟通,构建政务公开基层试点县乡村“三级联动”模式,压实工作职责,积极创新模式,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突出重点,力争在各自的重点领域打造亮点、形成特色,探索经验。
(六)强化监督保障。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我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试点工作。把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分析解决问题,有效的确保了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有序推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加强。部分乡镇部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政务公开理解还存在偏差。
(二)工作力度需要加大。个别乡镇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缺乏持续性,信息公开的力度也不够大,进展不快,不能适应构建阳光型政府的工作要求。
三、今后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和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二)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有序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将试点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县政务公开办不定期会同纪委、大督查室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察,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