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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187229/201807-14704 信息分类: 监管执法
内容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发文日期: 2018-07-06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8-07-06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关于全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督查情况的通报
号: 词:

关于全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督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7-06   保护视力色: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强化火灾防控工作效能,6月中旬,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6个督查组,对各地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全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地高度重视,按市里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本辖区整治行动方案,召开专项行动工作会议进行工作部署。注重发挥政府统一领导和部门间协调配合作用,组织辖区公安、消防、安监、商务、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检查排查,明确整改责任与整改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从督查情况看,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第一和第二阶段工作成效比较明显,活动开展以来,我市消防安全整体形势平稳。

埇桥区:依托区政府监察室成立督导组,不定期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区公安、安监、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检查,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合力推进工作落实。其中符离镇、东关街道排查工作比较扎实,台账资料规范齐全。

灵璧县: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对乡镇、部门安全生产和消防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推动责任落实。

泗县:建立了多部门联席会议机制,研究部署隐患整改问题;将两家隐患较多、影响较大的单位列为县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萧县:明确了商场市场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中的各级政府的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以及各社会单位的主体责任;县领导小组根据排查情况,指导帮助隐患单位制定整改计划。

砀山县: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分别制发了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将排查整治责任层层分解落实。

二、存在问题

通过督查,曝露出不少问题,需引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在下步工作中认真加以整改。

(一)责任落实仍有盲区

督查发现,有些地方组织领导机构不健全,未明确专项整治工作中摸底排查、隐患整改、日常监管的责任主体。有些地方政府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作用不明显,有消防部门一家唱“独角戏”的现象,未形成工作合力。

从各地上报《方案》情况看,埇桥区、灵璧县政府组织领导机构及工作机制不健全,未明确属地、部门相应责任,未明确隐患的排查、监管与整改责任主体。《通知》明确负责摸底排查的主体单位是商场市场属地管理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泗县部分场所的摸底排查交由县消防大队负责。

(二)摸底排查还不彻底

通过对上报数据审查及实地抽查,主要问题有三个方面:

一是没有认真把握工作要求。《通知》明确此次整治对象为5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商店、超市等商业经营场所以及连片的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商业经营集中区,部分地区把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也进行上报。例如:砀山县部分乡镇上报的个体商店明显达不到营业规模。埇桥区开发区上报的全部是生产型企业。

二是摸底排查未做到全面彻底。杨军市长在市安委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上明确要求,各地要对辖区商场市场消防安全进行“拉网式”检查与排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从督查情况看,各地在摸底排查方面仍有疏漏,特别是乡镇一级。问题比较突出的有埇桥区,目前只有6家单位上报了排查材料,包括4月份发生中山商业街火灾事故的埇桥街道在内,有30多家单位没有上报材料。灵璧全县上报的隐患单位只有5家,全部坐落在主城区灵城镇。市开发区没有上报材料。

三是隐患内容不准确、隐患底数不清楚。部分乡镇未按《通知》中“七项清单”要求认真开展排查,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各地上报隐患中,均未反映商场市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情况。经现场抽查,灵璧县茂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设置不规范的问题,泗县玉兰菜市场存在室内消火栓损坏无水的问题,在两县上报排查台账中没有体现。

(三)台账资料粗糙、信息报送滞后

一是审核把关不严。县级组织领导小组对基层单位上报的材料未经认真核实就汇总上报,对隐患排查是否准确心中没数,对整改责任与措施如何落实,哪些隐患由县级挂牌督办、哪些隐患由乡镇挂牌督办,后续工作没有及时跟进。例如:埇桥区和砀山县没有对隐患进行审核和汇总,就直接将各乡镇排查台账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是资料收集归档与上报工作滞后。资料不齐全、数据不准确、报送不及时的现象比较突出。截至620日,埇桥区、砀山县、萧县、泗县、宿马园区、开发区、鞋城上报的排查表资料不齐;灵璧县汇总表上的隐患单位数与汇报材料上的数据经对比后有较大出入。

《通知》明确要求各地自6月起每月1530日报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目前,只有灵璧县、萧县、宿马园区3家单位按要求报送了材料。目前整治行动第二阶段结束,各地均未按时报送整改方案。

(四)隐患整治不够扎实

一是部分单位照抄照搬上级文件,实施方案针对性与可操作性不强;领导机构统筹协调与督查督办工作机制流于形式。

二是县级组织领导小组对街道、乡镇上报的整改方案,未认真进行审核,《通知》明确:可采取聘请专家、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各单位整改方案进行审核把关;同时,要求各县区、市管各园区要根据隐患情况实施分级管控、挂牌督办,层层落实整改责任,目前这项工作明显滞后例如:萧县上岗街火灾隐患整改工作需政府牵头、多部门联动,共同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目前没有做到隐患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与整改资金的“五个落实

三是活动氛围还不深厚。《通知》要求各地要将集中整治行动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告,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跟踪报道专项治理情况,曝光存在重大隐患及整改不力的单位。督查发现,各地对隐患单位曝光力度较小,没有形成舆论压力。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进一步压实责任。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629日召开的全国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市安委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各地政府(管委会)及领导小组要紧贴本地实际,对本级工作方案进行进一步的优化和完善,明确和细化各单位商场市场消防安全责任。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列出责任和问题“双清单”;综合运用督查、考核、问责、监管执法、“黑名单”管理等手段,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二是进一步推进整改。目前商场市场隐患排查仍不到位的地区,要重新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做到全面、细致、彻底,切实消除盲区和盲点;对因排查不力而导致火灾事故的,要严肃问责。

对隐患单位制定的整改方案,各地要认真审核把关,明确各单位的整改责任。对重大隐患,要会同相关部门与专家认真分析研究、综合施策,确保整改方案科学完善、切实可行、措施得力。同时,按要求实施分级管控、挂牌督办,并将整改方案汇总上报至市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地报送的整治工作材料,政府分管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人要亲自审核把关,确保材料及时准确。

三是进一步营造氛围。各地要加大专项行动和消防知识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使社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增强预防火灾事故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消防隐患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市领导小组将于7月下旬组织专项督查组对各地落实通报整改情况及第三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76日        

 

 

 

 

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7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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