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87229/201807-73856 | 信息分类: | 项目审批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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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批复 | 发文日期: | 2018-07-18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8-07-18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安徽省2018年度灵璧县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 批复的公示 | ||
文号: | 关键词: |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要求,现将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行政审批科,匿名方式不予受理。地址及联系电话:宿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西裙楼一楼东侧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行政审批科 0557-3030685。
一、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宿发改审批〔2018〕65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2018年度灵璧县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
三、审批类别:审批
四、许可内容:
(一)项目概况
灵璧县田间工程建设单位为宿州市灵璧县农业委员会。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灵璧县黄湾镇,涉及柯湖村(贫困村)及县绿肥良种场。建设高标准农田10000亩,其中柯湖村9300亩、县绿肥良种场700亩。项目建设期为11个月。
(二)建设标准与工程等别
1、灌溉设计保证率:项目区灌溉保证率达到75%;
2、排涝标准:排水标准按照5年一遇;
3、降渍标准:降雨后三日降至地面0.5m以下;
4、灌溉水利用系数: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8;
5、田间道路:按路面宽4.0m进行设计;
6、配套建筑物:桥、涵等建筑物全面配套,建筑物等别V级5等。
7、项目区内主要道路、排水沟、河流两侧,要适时、适地、适树进行植树造林,长度达到适宜植树造林长度的90%以上。
(三)项目建设内容
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为10000亩,其中柯湖村9300亩、县绿肥良种场700亩。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田间排水工程
开挖疏浚排水沟49790m;清淤塘口4座。
2、田间灌溉工程
新建机井76眼;维修机井48眼;机井配套124台套。
3、田间道路工程
新建机耕路7230m。其中:4.0m宽混凝土路(砂石路)1290m,4.0m宽混凝土路(土路基)5940m。
4、配套建筑物
新建(含重建)机耕桥140座(其中1.5m跨桥84座,2m跨桥26座,3m跨桥23座,4m跨桥4座,1.5×1.5×8m箱涵2座,1.5×1.5×13m箱涵1座);维修机耕桥2座;新建废弃物回收池22座。
5、农田林网
绿化道路、中沟总长12.43km,共栽植苗木7262株。
(四)投资规模与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500.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57.44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95.09万元,预备费47.47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1200万元,省统筹投资49.9万元,县级投资250.1万元。
(五)项目实施
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重要原材料采购等环节,采取委托招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
五、行政相对人名称:灵璧县发展改革委、农委、水利局
六、许可机关: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
七、地方编码:2017-341323-01-01-032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