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号: 003187202/201807-63550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内容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通知 发文日期: 2018-07-16
发布机构: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18-07-16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有限空间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号: 宿建〔2018〕265号 词: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有限空间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16   保护视力色:       


各县区住建局(委)、各园区规划建设局(部)、各相关单位:

    2018年7月5日,泗县城北垃圾发电厂配套污水管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2名工人被困在涵管内,因缺氧导致窒息死亡。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消除事故隐患,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切实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7月10、11日省住建厅专项督查组反馈会议精神,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多发势头

近年来,随着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增多,生态环境治理力度的不断加大,市政基础设施类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等工程建设进入高峰期,伴随而来的是施工过程中安全隐患风险的增多和对安全管理要求的提高。县区、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针对建筑施工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高度重视、加强研究、制定措施、强管理。近期,事故的发生说明有的部门、有的企业在有限空间安全防控上还存在薄弱环节,暴露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防控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等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剖析事故规律,制定切实有效的事故防范措施,结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活动与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等重点工作,将有限空间作业作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必查项目和风险防控的重要方面抓紧抓实,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事故发生

 二、落实责任,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规定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极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各企业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逐级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严格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59号令)《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69号令)《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安监总厅管四〔2015〕56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排查、辨识本企业的有限空间,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管理台账,明确作业规程,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规定,未经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凡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有关负责人必须到场到位带班作业。同时,要按规定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修改完善和演练,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确保科学施救并处置到位,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立即行动,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检查

   要在前期专项检查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执法检查和自查自纠活动,对地下室工程、市政道路工程、污水管网作业、蓄水池作业、地下管廊作业、隧道作业等有限空间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按照省住建厅督查反馈会议要求,所有建设项目需消除安全隐患,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对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新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逐一登记、限期整改、跟踪问,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顶格处罚、公开曝光。对不履行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责任,不建立完善有限空间作业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保证有限空间作业投入等的企业要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特别是没有履行国家关于有限空间作业规定的责任者,要依法上限处罚。同时,各县区住建局、各园区规划建设局务必于7月23日前将专项执法检查情况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至市住建委1316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303344736@qq.com。届时,我委将对各县区、园区检查情况进行随机督查。

  四、加强培训,提高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预防能力

  要按照分级属地监管原则,分级组织开展企业有关人员有限空间作业专题安全培训,监督企业开展安全培训,确保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熟知并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有关规定。各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定期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大力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含外来劳务人员、外包单位作业人员等)进行专项安全培训,确保作业人员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基本安全知识,具备有限空间作业技能。同时,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媒体广泛发声,大力宣传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舆论氛围。

会员中心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客户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