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187202/201807-74735 | 信息分类: | 工作推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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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发文日期: | 2018-07-02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生成日期: | 2018-07-02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市住建委重点工程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 ||
文号: | 宿建〔2018〕222号 | 关键词: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对我市重点工程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宿政办发〔2018〕12号)精神,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市住建委重点工程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重点工程建设,准确把握工程节点和人民群众关注热点,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要求,遵循“全面、真实、及时”的原则, 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作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加强政策回应解读,以公开听民意,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树公信,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不断提升重点工程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法治化、信息化水平。
二、主要任务
方案中涉及的信息公开为市住建委承担的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建设。委政务公开科、行政审批科、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和质监站负责做好相关类别的信息公开,具体公开内容根据重点工程年度任务适时调整。
(一)通过市住建委信息公开网及单位门户网站,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类信息。公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以及施工许可审批结果;公开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合同订立情况等招标投标信息;公开设计变更原因、主要变更内容、变更依据等重大设计变更信息;公开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信息、资质情况等施工有关信息;公开施工进度、竣工验收时间、质量验收结果、交付使用时间等竣工有关信息。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做好政务舆情监测,扩大舆情收集范围,收集对群众关于重点工程建设过程反映的民生诉求;强化政务舆情快速反应和研判处置机制,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明确受理办理程序、处置方式,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反馈。
(三)落实保密制度。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严格落实保密规定,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做到该公开的信息坚决公开,不该公开的秘密坚决不公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重点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项目负责人为成员。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完善机制建设。加强纵向指导部署,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部署重点工程重信息公开,重点办细化分解任务,各项目负责人做好贯彻落实;加强横向联系协调,对照职责分工,与委政务公开科高度配合,提高政府投资重点工程信息公开质量。
(三)加强监督管理。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点工程年度工作考核,年初制定年度重点工程信息公开要点,并建立健全评议反馈、责任追究等制度,做到日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实效性。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作为、乱作为、迟作为,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