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40867718/201807-92394 | 信息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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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发文日期: | 2018-07-18 |
发布机构: | 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18-07-18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称: | 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宿州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第217号的答复 | ||
文号: | 关键词: |
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宿州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第217号的答复
刘明军委员:
十分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医院周边饮食卫生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医院周边餐饮单位基本情况
医院因其聚集了大量的医护患者,人群数量庞大,因此助长了周边餐饮单位的扎堆出现。这些餐饮单位绝大部分是小餐饮单位和流动饮食摊点:特点如下:1、夫妻店居多,从业人员大多是没有固定职业的居民,从业人员文化程度不高、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2、多为无照经营,从业人员没有身体健康证明,且流动摊点流动性较大、变化性大;3、经营设备都很简陋,有的没有冷藏柜、消毒机等设备,生熟食及原材料随意露天摆放,餐饮卫生无法保证。使用塑料方便袋承装加工好的食品的现象普遍存在;4、食品原材料来源难以掌握,生产日期、厂家、保质期等基本信息很难判断,食品原料在运输和贮藏过程中也缺乏有效的防止污染和保鲜手段,因此这在食物的源头上就埋下了安全卫生隐患;5、医院附近流动人口量大,交叉传播途径多。
二、加大医院周边餐饮单位监管力度、确保广大医患人员饮食安全
1、实施网格化监管,保证监管的时效性。全市以医院所在地的基层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为骨干力量,按照属地原则,划分形成责任网格,把全市医院周边的所有餐饮单位进网入格,实行“定人定岗”监管,使医院周边餐饮安全监管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2、按照 “提升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各县区局、市局直属分局对院周边的无证小饮食店、小农家乐、小饮食摊群等各类小餐饮单位进行了登记造册、核审,视情况分别进行了统计建档。分类制定整规标准和措施,做到以整改不到位、条件较差的小餐饮店为重点检查对象,既要整治问题严重的小餐饮店,更注重规范、服务、提升,做到宽严相济;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准入,按照标准验收,对经过改造后符合许可条件的,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对达不到许可条件的餐饮单位采取备案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增加指导频次,监管人员反复上门,逐家“量身定制”整改方案,督促业主逐条整改。对个别基础条件太差,无法整改、食品安全现状恶劣,又不积极主动整改规范的,劝其转行经营或依法取缔,使医院周边的餐饮单位整体食品安全状况有根本的改变。
3、对登记纳入监管的医院周边的所有餐饮单位,监管部门克服人员少、经费紧张等问题,都统一配备监管档案盒或档案袋。一方面要求经营户要保存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晨检、消毒记录等相关自律资料必须装进去,另一方面把监管部门所有监管痕迹要全部装进去。对被评为小餐饮示范店的单位,逐户上门示范引导,统一配发索证索票台账、进货查验、晨检、消毒记录等相关表格,并指导经营者如何填写。严格按照验收标准逐客逐条对照,统一要求抓规范,大到餐具消毒柜、不锈钢专用消毒桶、专用带盖垃圾桶,小到防尘防蝇门窗以及几十个调味料盒子上标签张贴等都是工作人员上门指导,统一配置。
4、被评为小餐饮示范店显著位置设立“小餐饮监管信息公示栏”,将小餐饮备案登记证、营业执照、相关制度、承诺书、监管责任人信息、消费提示等予以公示,依托这个平台,群众可以直观了解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能够及时与监管人员取得联系,构筑多层次立体式食品安全保障网。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由医院所在辖区市场监管所为主体,开展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餐饮安全相关知识培训,重点安排餐饮安全法律法规、餐饮服务操作规范等知识的培训,使餐饮经营者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增强业主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让从业人员熟悉并掌握食品相关安全知识、操作规范,切实提高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或通过广场咨询等形式宣传有关餐饮食品法律法规、政策知识,让民众知晓餐饮安全的相关知识,掌握伪劣食品鉴别能力,切实提高公众消费安全意识,自觉抵制无证照餐饮、露天加工制作食品及露天设置就餐场所行为,努力营造人人重视、人人关心餐饮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执法力度,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流动摊点监管,加大处罚力度,依法严厉查办无证经营、使用过期食品、地沟油等违法案件,对该处罚款的处以罚款,该取缔的依法予以取缔,对餐饮服务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绝不姑息,使其受到的处罚与违法情节相适应,以期对违法当事人造成思想压力,形成威慑力,促使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实规范经营行为。
(三)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常抓不懈。流动餐饮摊点整规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应当经常抓、反复抓,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经常组织“回头看”,巩固整规成果。充分调动和发挥有关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对餐饮经营活动的行业管理。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制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社会各阶层力量对流动饮食摊点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办复类别:A 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3025560
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14日